優惠政策扶持
湖南省省長杜家毫率省政府主管班子成員及省直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就城陵磯港建設和一區四口岸相關優惠政策召開現場辦公會。
政府扶持
1、全面執行國家、省、市、新港區各項優惠政策。
2、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支持湖南城陵磯臨港產業新區加快發展的意見》,授予新港區市級綜合經濟管理權。
3、岳陽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支持湖南城陵磯臨港產業新區加快發展的意見》授權了65項市級行政審批權
限,實行一站式審批;
4、岳陽市政府出臺了《促進一區一港四口岸加快發展獎勵辦法的通知》,制定了具體獎勵細則,按進出口貿易額度,對企業實施獎勵。
5、工業項目減免市級以下(含市級)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
6、工業項目根據投資強度和稅收回報,供地價格在基準地價基礎上下浮25—100%。
7、重大項目優惠政策實行一事一議。

其他方面政策
啟運港退稅:從國內其他港口啟運經岳陽城陵磯綜合保稅區中轉的貨物,在離開啟運地時即可辦理出口退稅。
離岸賬戶:綜合保稅區內允許開設離岸賬戶,為企業開展境外業務提供資金結算便利,跨國公司可在區內設立財務中心和結算中心。
自由流轉:綜合保稅區內貨物可以在區內企業之間自由流轉。區內企業之間在轉讓貨物時,只需向海關報送貨物品名、數量、金額等電子數據信息,不需要報關辦進出區手續。
海關監管

1、保稅加工政策
免稅:從境外進區的設備、原材料、基建物資和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制成品及邊角料、殘次品、余料、廢料銷往境外免征出口關稅;企業出口加工產品不征收增值稅、消費稅。
保稅:為加工出口產品所需進境的原材料、包裝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額保稅,綜合保稅區貨物不設存儲期限。
退稅:從區外進入綜合保稅區的貨物視同出口,可辦理出口退稅;區內企業使用水、電、氣實行退稅政策。
免證:貨物可以在綜合保稅區和其他國家之間自由進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需配額和許可證;海關不實行《登記手冊》管理;開展加工貿易業務不實行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賬制度;不實行合同核銷,不實行單耗管理。
2、保稅物流倉儲及進出口貿易政策
區內儲存貨物的品種和倉儲時間不受限制,可在不改變物權的情況下,根據物權單位的指令,將倉儲于保稅倉庫內的貨物直接或進行簡單加工后自由配送;銷往區內、國內其他特殊監管區或境外,不征收增值稅、消費稅。
國內外采購商從境外采購貨物,進入綜合保稅區再出區銷往國內的,可以分批出區,集中申報。區內企業可開展研發業務,所用境外和國內的儀器、設備、材料等不受產業限制一律享受免稅、保稅和退稅政策;境外和區外進出的檢測貨物,享受保稅政策;國產出口設備等貨物可進入區內保稅維修并復運出境。
內銷選擇性征稅。區內企業生產、加工并經“二線”銷往國內市場的貨物,企業可根據其對應進口料件或實際報驗狀態,選擇繳納進口關稅。區內和境外間進出的貨物,海關實行備案制,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